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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理工大学研究生会组织改革情况

2020年11月18日 15:35  点击:[]

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以及《高校学生会组织深化改革评估工作方案》要求,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现将我校学生会改革情况公开如下。

一、改革自评表

高校学生会组织深化改革评估备案表

组织名称:安徽理工大学 ¨学生会/þ研究生会

项目

验收结论

备注

1.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高校行政职能。

þ达标
 
¨未达标


2.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中心”、“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

þ达标
 
¨未达标


3.机构和人员规模

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不超过40人,学生人数较多、分校区较多的高校不超过60人。

þ达标
 
¨未达标

实有45

校级学生会组织主席团成员不超过5人。

þ达标
 
¨未达标

实有5

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部门不超过6个。

þ达标
 
¨未达标

实有4

4.除主席、副主席(探索实行轮值制度的高校为执行主席)、部长、副部长、干事外未设其他职务。

þ达标
 
¨未达标


5.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þ达标
 
¨未达标


6.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研究生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þ达标
 
¨未达标


7.校级学生会组织主席团候选人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学院(系)党组织同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校党委确定;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部门成员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审核后确定。

þ达标
 
¨未达标


8.主席团由学生代表大会(非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选举产生。

þ达标
 
¨未达标


9.202010月以来召开了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

þ达标
 
¨未达标

召开日期为:2020.11.6-2020.11.7

10.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学院(系)组织选举产生。

þ达标
 
¨未达标


11.学生会组织认真学习贯彻全国学联二十七大会议精神有实质性举措,学生会工作人员普遍知晓习近平总书记贺信和党中央致词精神,了解全国学联大会报告和章程修正案基本内容,了解团中央、教育部有关工作要求。

þ达标
 
¨未达标


12.组建以代表为主,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校团委等共同参与的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评议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

þ达标
 
¨未达标


13.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þ达标
 
¨未达标


14.学生会组织的建设纳入了学校党建工作整体规划;党组织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þ达标
 
¨未达标


15.明确1名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指导校级学生会组织;聘任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或干部担任校级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þ达标
 
¨未达标


16.学生对学生会组织整体工作的满意度(取样本对满意度调查问卷第7题选项为“满意”和“基本满意"比例之和。60%及以上为达标,以下为不达标)

þ达标
 
¨未达标

满意率为 %

17.学生对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的满意度(取样本对满意度调查问卷第14题选项为“满意”和“基本满意”比例之和。达标标准同16)

þ达标
 
¨未达标

满意率为 %

二、《安徽理工大学研究生会章程》

  1. 总 则

  2. 安徽理工大学研究生会(以下简称“本会”),是在校党委领导下的代表安徽理工大学全体研究生的群众性学生组织,本会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和本会章程,在校团委和党委研工部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3. 本会的宗旨

    本会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维护研究生的正当权益,全心全意为广大研究生服务。以“倡导学术创新,繁荣校园文化”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校训“团结、奋进、博学、奉献”为工作的理念和准则,积极开展具有研究生特色的活动,旨在引导全校广大研究生成长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

  4. 本会的基本职能与定位

    (一)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同学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团结和引导同学成为热爱祖国,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要求的合格人才,进一步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争做“六有”大学生,自觉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二)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密切联系学校党政机关与广大同学,畅通学校与研究生之间的沟通渠道,在维护国家利益、学校利益和同学利益的同时积极参与学校事务,反映研究生的建议和要求,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

    (三)发挥学生组织的引导作用,维护校纪校规,带领广大同学创造良好的校风、学风,建设良好的教学、学习、生活环境;

    (四)积极组织和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致力于校园精神文明建设,充分重视科技、文化、艺术、体育、卫生、健康与社会实践等多方面活动,打造文化自信,弘扬中华民族传统文化,以达到陶冶同学情操、提高同学综合素质、促进同学全面发展的目的;

    (五)协助校内各党政机关开展相关工作;

    (六)代表全校研究生对外联系,发展与其他高校、科研院所研究生会的友好关系。

    第四条 本会参加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安徽省学生联合会,承认《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安徽省学生联合会章程》,为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安徽省学生联合会团体会员,接受全国学联和安徽省学联的领导。

  5. 组织和职权

    第五条 本会一切事务的决定依照民主集中制原则进行。

    第六条 安徽理工大学研究生代表大会(简称研代会)

    (一)研代会是安徽理工大学研究生会的最高权力机构,安徽理工大学研究生会是研代会的工作机构;

    (二)研代会代表由各学院按照名额、代表条件和代表构成比例要求等,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反复酝酿的方法选举产生;

    (三)研代会一般一年召开一次,特殊情况下,可以延期或提前举行;召开时必须有三分之二及以上的代表到会方为有效;

    (四)研代会通过决议时实行表决制,获三分之二及以上赞成票通过;

    (五)研代会实行以下职权:

    1.审议和批准上届研究生会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2.讨论、决定本会的工作方针和任务,修改本会章程;

    3.选举产生安徽理工大学研究生会新一届委员会和新一届主席团;

    4.讨论、决定应当由研代会决定的其它重要事务;

    5.开展代表提案工作,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七条 研究生会委员会是研代会执行机构,全面负责闭幕期间的研究生会工作,校研究生会主席团实行轮值制度,集体负责研究生会重大事项。

    第八条 校研究生会

    (一)校研究生会主席团由研究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二)校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须由研究生代表大会委员会委员中选举产生;主席团成员和主席候选人的资格条件应在学校团委与党委研工部的指导下予以确定并报学校党委批准;

    (三)校研究生会的职权:

    1.执行研代会的决议;

    2.维护同学权益,畅通学校与研究生之间的沟通渠道,根据同学需要,组织各种活动,开展日常工作;

    3.代表研代会对外联系。

    (四)校研究生会主席团的职权:

    1.负责校研究生会的全面工作,召集、主持研代会;

    2.向研代会提出校研究生会各职能部门负责人的任免意见;

    3.管理校研究生会经费;

    4.对外代表校研究生会及研代会;

    5.向研代会及校党委、上级学联汇报工作;

    6.受研代会委托,领导基层组织及协助管理指导院研会工作;

    7.负责校研究生会印章的使用;

    8.领导各职能部门开展工作;

    9.根据工作需要,经研代会委员会同意,改变常设机构的设置。

    (五)常设机构:主席团、综合事务部、学风建设部、理论宣传部、权益服务部等职能部门。

    第九条 基层组织

    (一)各学院研究生会为校研究生会的基层组织,各学院研究生会是校研究生会在各个学院设立的分会;

    (二)各学院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由各院研究生代表大会选出,在工作上接受校研究生会和各学院分党委(党总支)的领导,各学院分团委(团总支)的指导;

    (三)各学院研究生代表大会与校研究生代表大会召开时间同步;

    (四)各学院研究生代表大会的职权:

    1.审议各学院研究生会的工作报告;

    2.选举产生各学院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

    3.讨论、决定应由各学院学生代表大会决定的其它重要事务;

    4.开展代表提案工作,对学院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各学院研究生会设主席团,主席团成员不超过3人;

    (六)各学院研究生会职能部门可参照校研究生会并结合各学院具体情况设置;

    (七)学院研究生会职权:

    1.执行研究生代表大会、研究生会委员会、各学院研究生代表大会决议;

    2.倾听同学的诉求,解决学院内同学的各种相应问题;

    3.举办学院内或院系间活动并积极承办或协办校研究生会活动;

    4.接受校研究生会工作领导、配合校研究生会工作,对校研究生会工作提出建议、质询和批评。

  6. 研究生会成员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 凡取得安徽理工大学学籍的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在遵守本会章程的基础上,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经过自荐、面试、考核,从在校研究生中选举产生研究生会成员。

    第十一条 研究生会成员的基本权利

    (一)在本会中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有对研究生会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三)有对研究生会干部实行监督和批评的权利;

    (四)有参加研究生会组织的各项活动的权利;

    (五)有按照本章程规定的民主程序讨论、决定本会事务,参与组织本会活动的权利。

    第十二条 研究生会成员的基本义务

    (一)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遵守社会公德;

    (二)勤奋学习,刻苦钻研,锐意进取,认真完成学习、科研工作等任务,努力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三)遵守本会章程,维护学校声誉,维护本会的声誉,执行本会决议,积极参加本会的各项活动,妥善完成本会委托的各项任务,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

    (四)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虚心听取各方面意见,做好本会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

    第十三条 对全体会员,受校纪处分者,免去其在研究生会各级组织中所任职务;受警告处分者,于处分期间不再具有选举权;受严重警告和记过处分者,于处分期间不再具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受留校查看处分者,于处分期间不属于本会会员。

  7. 附 则

    第十四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安徽理工大学研究生会委员会。

     

    安徽理工大学研究生会

    年十一月七日

     

三、校级组织工作机构组织框架图

校研究生会成员总计:45人

四、校级组织工作人员名单

序号

姓名

政治面貌

院系

年级

是否存在课业不及格情况

院系、班级学生工作经历

1

王秉文

共青团员

地球与环境学院

2019

地球与环境学院地质工程,综合事务部部长

2

任佳佳

共青团员

地球与环境学院

2019

地球与环境学院环境工程,综合事务部部长

3

张晴

共青团员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9

权益服务部副部

4

范玉环

共青团员

经济与管理学院

2019

综合事务部副部

5

黄星积

中共党员

经济与管理学院

2019

学风建设部副部

6

李争艳

共青团员

经济与管理学院

2019

经济与管理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理论宣传部副部

7

郭璞昊

中共党员

经济与管理学院

2019

经济与管理学院19级物流工程1班;校研究生会理论宣传部部长

8

齐萌

共青团员

经济与管理学院

2019

经济与管理学院19级物流工程1班;生活委员;校研究生会学风建设部部长

9

宋冰清

中共党员

经济与管理学院

2019

权益服务部副部

10

杜哲

共青团员

能源与安全学院

2019

能源与安全学院19级矿业工程;学风建设部副部

11

晋瑞康

中共党员

机械工程学院

2019

机械工程学院仪器仪表专业,理论宣传部部长

12

刘洁

共青团员

经济与管理学院

2019

经济与管理学院19级物流工程1班,权益服务部部长

13

胡梦园

共青团员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0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级资源与环境1班

14

史可鉴

中共党员

力学与光电物理学院

2020

光电系统与控制20-1班

15

葛单单

共青团员

土木建筑学院

2020

土木建筑学院土木工程20-2班

16

杜凯

共青团员

地球与环境学院

2020

地球与环境学院20级资源与环境

17

张珂

中共党员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

2020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20级能源动力3班

18

王小龙

中共党员

机械学院

2020

机械工程学院机械专硕

19

姜乐平

共青团员

经济与管理学院

2020

经济与管理学院

20

杨光晨

共青团员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

2020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

21

曹祎

中共党员

土木建筑学院

2020

土木建筑学院土木工程20~2班

22

方武

中共党员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

2020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20级能源动力1班

23

周磊磊

共青团员

经济与管理学院

2020

经济与管理学院物流工程与管理

24

李铭雨

共青团员

经济与管理学院

2020

经济与管理学院物流工程与管理

25

邱琦雅

共青团员

经济与管理学院

2020

经济与管理学院工业工程与管理

26

秦岩

共青团员

经济与管理学院

2020

经济与管理学院工业工程与管理1班

27

谷嘉炜

共青团员

数学与大数据学院

2020

数学与大数据学院20级数学

28

谷雅娴

共青团员

经济与管理学院

2020

经济与管理学院工业工程与管理

29

许纪成

中共党员

经济与管理学院

2020

经济与管理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

30

张鑫

共青团员

经济与管理学院

2020

经济与管理学院工业工程与管理

31

马昊辰

共青团员

土木建筑学院

2020

土木工程

32

陈民

共青团员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0

电子信息

33

刘阳

共青团员

地球与环境学院

2020

资源与环境

34

黄凯

共青团员

能源与安全学院

2020

资源与环境 矿业工程

35

张瑞

共青团员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

2020

能源动力20-1班

36

张新建

共青团员

经济与管理学院

2019

经济与管理学院工程管理专业

37

温言

共青团员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

2020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

38

朱萌萌

共青团员

经济与管理学院

2020

经济与管理学院工业工程与管理

39

张弛

中共党员

经济与管理学院

2020

经济与管理学院工业工程与管理

40

桑骞

共青团员

材料与科技学院

2020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材料与化工20-1班

41

焦阳

中共党员

机械工程学院

2019

19级机械工程专硕班

主席团成员

42

郑旭

共青团员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

2019

19级电气工程专硕一班

主席团成员

43

王甜甜

中共党员

经济与管理学院

2019

经济与管理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

主席团成员

44

张启航

中共党员

能源与安全学院

2019

能源与安全学院矿业工程

主席团成员

45

胡时

中共党员

土木建筑学院

2020

土木建筑学院博士班

主席团成员

五、校级组织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及选举办法

 

安徽理工大学第十二届学生委员会

第一届研究生委员会主席团选举办法

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方案》及《高校学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则》和省学联有关规定,制定本选举办法。

一、安徽理工大学第十二届学生委员会主席团、第一届研究生委员会主席团分别由安徽理工大学第十二次学生代表大会、第一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两代会”)选举产生。

二、经校党委和省学联批准,安徽理工大学第十二届学生委员会主席团设成员5名,第一届研究生委员会主席团设成员5名,采用等额选举办法产生。

三、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方可进行选举。因事、因病请假的,不能委托他人投票。

四、主席团成员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选举人有权对候选人表示赞成、不赞成或弃权。赞成的,在候选人姓名上方的空格栏内划“○”;不赞成的,在候选人姓名上方的空格栏内划“×”;弃权的,不划任何符号。

五、每张选票上的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选举时收回的选票数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有效;多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六、选举时,被选举人得到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代表的半数方可当选。

七、填写选票一律使用钢笔或签字笔,符号要准确,笔迹要清晰。书写模糊无法辨认的选票,视为无效票。

八、大会选举设总监票人1名,监票人4名;设总计票人1名,计票人8名。监票人由安徽理工大学第十二届学生委员会、第一届研究生委员会从不是常务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代表中推选,经大会表决通过;计票人由安徽理工大学第十二届学生委员会、第一届研究生委员会指定。监票人在大会主席团领导下,对选举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计票人在监票人的监督下进行工作。

九、选举结束,监票人宣布计票结果;大会主持人宣布选举结果。新当选的轮值主席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十一、本选举办法由“两代会”第二次全体会议讨论通过后生效。选举中,如出现本选举办法规定以外的情况,由大会主席团讨论决定。

六、校级研究生代表大会召开情况

召开时间:2020年11月6-7号

地点:安徽理工大学舜耕会堂

代表数量:共有研究生代表48人

主要议程:

宣传报道链接:http://youth.aust.edu.cn/info/1002/1366.htm

现场照片:

七、校级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关于做好安徽理工大学第十二次学生代表大会、

第一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推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团委、各学院学生会、研究生会:

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方案》及《高校学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则》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学生会、研究生会实际,现就安徽理工大学第十二次学生代表大会、第一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及委员推选产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要任务

1、审议安徽理工大学第十一届学生会工作报告;

2、审议安徽理工大学研究生会工作报告;

3、选举产生安徽理工大学第十二届学生会委员会及学生会主席团;

4、选举产生安徽理工大学第一届研究生会委员会及研究生会主席团;

5、修订学生会章程,制定研究生会章程。

二、代表名额、构成及分配

代表的选举以各基层学院学生会、研究生会为单位,全校共划分16个选举单位。

第十二次学生代表大会的正式代表267名,第一次研究生代表大会正式代表48名;列席代表20名左右。代表名额分配根据各代表团学生班级数量、学生人数,充分考虑学生组织建设及工作需要统筹确定(具体方案见附件1)。

三、代表及委员候选人提名人选资格及条件

学代会、研代会代表除应为我校全日制在校学生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无违规违纪行为;

(二)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品德和责任感,品行端正,积极上进,上学年学业成绩无不及格现象;

(三)能够真实充分反映同学诉求,积极热心表达同学意愿。

四、代表产生办法

(一)提出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

各选举单位按照分配的代表名额、代表条件和代表构成比例要求等,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反复酝酿的方法,根据多数学生的意见,按照多于代表应选人数20%的差额比例,提出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报所在学院党委(党总支)审核同意后,分别将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酝酿情况的报告和《安徽理工大学第十二次学代会、第一次研代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建议名单》(附件2)于10月29日前送组织组(联系人:宗婧,电话:6632127),同时发送电子文档。提名应包含各年级、各专业、各主要学生社团,其中非校、院学生会组织骨干的学生代表数一般不低于本单位代表的 60%,女代表不少于25%。

(二)审查和批复代表候选人

校代表资格审查组审查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的酝酿提名程序和方法、差额比例是否符合规定,代表的构成是否合理,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是否符合代表条件。审查同意后,及时对各选举单位上报的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进行批复。

(三)选举代表

各选举单位将审查通过的代表候选人,召开院级学生代表大会或学生大会、研究生代表大会或研究生大会,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差额选举产生正式代表,报所在学院党委(党总支)审核同意后,分别将选举情况报告、《安徽理工大学第十二次学代会、第一次研代会代表名册》(附件3)、《安徽理工大学第十二次学代会、第一次研代会代表登记表》(附件4)于11月3日前报组织组(联系人:宗婧,电话:6632127),同时发送电子文档。

选举情况报告内容一般包括选举产生代表的会议形式、选举方式、代表名额、代表的构成比例等。

(四)审查代表资格

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对各选举单位选举产生的代表进行资格审查。主要审查代表的产生是否符合规定的程序;代表是否符合规定的条件。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对代表资格的审查情况,向预备会议报告。

五、委员产生办法

学生会委员会委员拟定27名,研究生会委员会委员拟定13名。委员候选人提名人选由各选举单位在充分酝酿、广泛听取意见后,按名额分配推荐提名。由上一届委员会广泛征求意见,结合学院推荐情况,提出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报请学校党委和省学联审查批准后,提交各代表团酝酿讨论,大会主席团根据酝酿讨论情况确定候选人名单,提交代表大会选举。候选名额应多于应选名额的 20%。

 

附件:

1.学代会(研代会)代表人数及委员分配表

2.第十二次学代会、第一次研代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建议名单

3.第十二次学代会、第一次研代会代表名册

4.第十二次学代会、第一次研代会代表登记表

5.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登记表

 

校团委 党委研工部 校学生会 校研究生会

2020年10月20日

八、校级组织工作人员述职评议办法(或其他有关制度文件)

安徽理工大学校级学生组织工作人员

述职评议办法

为切实提升学生骨干任职履职能力,抓好学生组织队伍建设,更好服务学校“潜心立德树人”核心任务,结合我校校级学生组织建设发展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议对象

各级学生会、研究生会骨干;校团属五大委员会学生骨干、各学生社团骨干;其他经“第二课堂”实施小组认定需要参加评议的学生骨干。

二、评议内容

主要就学生骨干政治态度、道德品行、学习情况、工作成效、履职时长、纪律作风、参与青年大学习等方面进行评议。

三、评议方法

述职评议由校团委负责开展,各学生骨干在由校团委组织的校级学生组织评议会进行述职,述职评议实行学期考核制度,原则上每学期末进行一次。

四、评议程序

1.组织学生骨干进行述职评议会,会上学生骨干进行述职。

2.现场测评:校团委组织学生处、就业处和团委三家单位代表以及十名学生代表组成的评委组,听取述职学生骨干工作期间履职情况,核实学生骨干提供的工作和履职时长相关证明材料,对学生骨干工作情况进行如实测评,并提交测评表。

4.统计汇总:综合学生骨干自评、现场测评结果,汇总出最终评议结果。

5.其他情况:

(1)任职履职发生变化。述职学生骨干应该是在任内述职,如本学期任期未满,中途离任,不予考核;对中间接任现在在职的学生骨干,按照上述办法进行考核。

(2)不参加本考核者,视为自动放弃“第二课堂”任职履职学时。

五、评议要求

1.学生骨干送评的材料必须真实可信,如有弄虚作假,经查实,取消取消其任职履职学时。

2.学生骨干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六、结果认定

述职评议结果分为考核结果等级和“第二课堂”履职学时两部分。考核结果等级由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组成, “第二课堂”履职学时根据学生骨干实际履职时长和考核等级决定。

七、结果运用

述职结果可作为个人学期任职履职“第二课堂”学时赋予、骨干队伍建设和评奖评优等方面依据。

1.学生组织骨干队伍进一步推荐选拔用人依据。

2.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等评奖评优的重要参考。

八、其他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安徽理工大学团委办公室。

九、学校党委指导学生会组织工作情况

1、加强党委领导

学校党委把学生会建设纳入学校党建工作整体格局,列入学校每年度的党政工作要点中,作为学校“三全育人”重要部分进行统筹谋划,定期听取学生会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1)2020年4月16日,校党委常委会专题讨论《安徽理工大学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实施方案》,并以校党委名义制发文件,实施改革。

(2)2020年10月30日,校党委常委会听取校团委《关于召开安徽理工大学第十二次学生代表大会、第一次研究生代表大会的请示》有关情况的汇报。会议批准召开安徽理工大学第十二次学生代表大会、第一次研究生代表大会,原则通过有关候选人预备人选建议名单,要求校团委精心组织、开好会议。

(3)2020年11月12日,校常委常委会听取校团委《关于安徽理工大学新一届学生委员会、主席团和研究生委员会、主席团构成情况的请示》,同意新一届学生委员会、主席团和研究生委员会、主席团成员,要求校团委加强对学生会工作的具体指导,充分发挥学生会作用功能。

2、明确工作机制

学校明确负责学生工作的副校长分管学生会工作,负责教学工作的副校长参与学生会管理。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学校团委、校党委研工部共同研究学生会的规章制度、工作规划和工作人员遴选等重要事项。

 

十、校团委指导学生会主要责任人

序号

类别

姓名

是否为专职团干

备注

1

分管学生会组织的校团委副书记

程秀霞

2

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徐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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