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是第八个国家宪法日,校团委举办安理工青年讲坛,邀请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庭三级高级法官陈默在图书馆三楼报告厅开展法治大讲堂活动。活动由校团委负责人主持,来自全校的300余名同学参加活动。
国家宪法日专题报告会现场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陈默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开篇点题,从宪法的定义和基本特征、宪法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宪法对公民权利的保障三个方面解读了宪法之于法治中国建设的重大意义,指出维护宪法权威,就是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捍卫宪法尊严,就是捍卫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严;保证宪法实施,就是保证人民根本利益的实现。
陈默通过带领同学们回顾宪法发展史,使大家认识到宪法是一个国家的灵魂,维护宪法的权威就是维护国家的尊严;通过“北雁云依姓名权案”“齐玉苓案”等近年来国内真实案例的分享,使同学们认识到宪法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宪法无处不在,系统的学习宪法,有助于在日常生活中更好地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基本利益。活动现场气氛热烈,同学们纷纷表示对宪法知识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
“法者,治之端也。”法治讲堂的开展有效地帮助同学们运用社会主义法制观念武装思想,做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合格公民,引导广大青年学生自觉成为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陈默,男,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高级法官,国家法官学院兼职教师、省律师协会专家库成员、省房地产协会专家。发表学术论文30余篇,多篇论文被《人民司法》《法律适用》《理论界》《学术前沿》《人民大学复印资料》等核心期刊采用,论文多次在全国获奖。2008年、2012年两次中标最高人民法院重大调研课题,《关于审理工伤行政案件法律适用调研报告》和《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规则的调研报告》受到最高人民法院采纳认可,多次受邀前往省纪委、省政府法制办、省律师协会等单位开展培训交流。
(撰稿、核稿:校团委 朱梁、程秀霞 编辑、审稿:宣传部 夏雅凤、董坤)